苏州交警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城市交通呈多元发展,城市公共车辆数和运营线路长度持续大幅增长,出租车和私家车迅速增加。然而公路路况和行车环境却略显吃力:城市路网密度高,干道间距大,支路短缺、功能混乱等问题客观存在。由于高密度高压强的公路承载,行人过街横道、匝道出口等区域成为了城市中交通事故的高发点;城郊分支垭口和各个重要拐点路口也事故频发。驾驶人在关键点的犹豫和临时变更成为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而指示牌指示含混或者界面不明又是导致驾驶员该反应产生的重要原因。
在此情况下,主动发光标志在路途交通安全中至关重要。关于主动发光标志的“那些事”,我们也不一定完全清楚,下面我们一起走近交通标志,看看主动发光标志的“前世今生”。
一、交通标志照明方式和历史沿革
1986年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首次对交通标志照明方式进行了分类,规定了交通标志照明的两种主要方式:外部照明和内部照明。美国早年使用标志外部照明灯具较多,我国大多使用内部照明方式的发光标志,如早年在公路隧道内使用的灯箱标志。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将交通标志按光学特性分类,分为逆反射式、照明式和发光式三种,反射式是利用光源反射原理产生光亮;照明式即在交通标志外部或标志板内部安装白色光源;而其中规定的“主动发光标志”,是指部分内容通过标志上安装的LED元器件发光来显示的交通标志。它能够满足全天候环境条件下的标志信息识别,切实解决了普通标志牌存在的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以巨大提升。
二、主动发光标志常见分类
1、主动发光标志分为点阵显示发光标志和面板显示发光标志
点阵式分为内置式和外置式,采用一种菲尼光学透镜将LED封装于标志板表面,密集多点连续成线布设于文字笔划、图形轮廓以显示标志信息内容,称为外置式点阵显示发光标志;
在不破坏标志板表面逆反射材料的情况下,采用LED定向光源板,通过标志底板的文字笔划、图形轮廓的预设圆孔,多个连续成线的点光源从逆反射材料背面形成穿透光而显示标志信息内容,称为内置式点阵显示发光标志。
点阵式发光标志光穿透率强,可设置为闪烁状态,警示效果极佳,特别是黄色灯管,在雾霾、恶劣天气中,具备很强的视认性。
2、面板显示发光标志分为全透式和半透式
半透式只有标志的文字、图案、轮廓具有穿透光;全透式则是整个面板均具有穿透光。面板式发光标志笔画饱满,视觉柔和,特别在周边暗环境中,具备极强的视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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